6月24日,公司纪委组织召开纪检监察工作6月月度会,会议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10起典型案例》,解读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重点重温了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坚决制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通知》(鄂纪办〔2018〕106号)文件精神。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冷婷出席会议并提要求。公司纪委委员、各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干部参加会议。
正值端午节前夕,会议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要求各部门、子公司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七个严禁”,并坚决制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按照省纪委2018年11月19日印发的《关于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坚决制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的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各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当面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超出正常礼尚往来或其他各类违反规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对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当面拒收的,必须在事后5天之内(特殊情况如出差、出国等,自回单位之日起)退还。
冷婷强调,一是各支部纪检委员要珍惜每次月度会学习培训机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投入状态、专注研学,切实树立学无止境的思想,既要抓好个人学习,也要把学习精神和主要内容尤其是近期上级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带回各支部、部门、子公司,做到层层传达贯宣、落实到位。二是下一步将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加强对公司各业务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通过纪检委员内部轮流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法规培训,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